新学期开学在即,校车安全再成焦点。从9月1日起,我国将实施新的校车强制标准,新标准对校车的各个环节都作了严格规定。市交警部门近日发出通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校车立即停运。
新标准明确规定,校车是指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幼儿园、小学、中学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按乘坐对象分包括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和其他校车,按车辆属性分为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
此外,新标准按照儿童的平均身体尺寸,对校车座位规格、人数核定、安全设施等方面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幼儿校车座间距不小于420毫米时按每280毫米核定一人,对于小学生校车座间距不小于500毫米时按每350毫米核定一人;校车靠近通道的儿童座位还应在通道一侧设置平行于椅垫面的座椅扶手,专用校车的每一个儿童座位均应装置安全带,并且无论是专用还是非专用校车,在运送学生时都不允许核定站立人数;校车所有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均应不小于50%,且不应张贴有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之色纸或隔热纸。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的侧窗下边缘距其下方座椅上表面的高度应不小于250毫米,否则应加装防护装置等。
另外,专用校车应喷涂有符合规定的外观标志,非专用校车运送学生时应在前挡风玻璃右下角和后挡风玻璃适当位置各放置一块可以从车外清楚识别的标牌。
昨日记者了解到,为确保校车安全,市交警支队近日制定了严格的措施: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校车立即停运;农村中小学校要坚决杜绝使用无牌无证车辆、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接送学生。
市交警支队要求各大队要严格审查辖区校车驾驶人资格、交通违法情况、安全驾驶经历等,禁止不具备有效驾驶资格、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的校车一律上线检测,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同时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定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
市交警支队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自备或租用校车,要及时在公安交管部门备案,并经检验合格、确保安全性能可靠方能使用;要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不得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作为校车;中小学校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必须作风文明、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经公安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截至目前,全市已排查登记校车670辆,检验合格283辆,举行了38次校车驾驶员学习班,有860人接受了教育。